本人于2018年12月与郑州绿锦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位于管城回族区站马屯路南、霞飞路东绿都澜湾椿园(一期)6号楼的成套商品房一套。
2020年8月23日本人到绿都澜湾椿园(一期)房屋交付现场进行交房前验房时发现,该公司交付房屋与购买前销售顾问介绍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户型严重不一致。发现问题后本人第一时间与该公司销售人员联系,将《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户型发对方确认,对方确认后回复《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户型无误。而后,本人到该公司绿都澜湾售楼部核实情况,该公司后期销售服务人员(前期销售人员调离其他项目时交接人员)回复房屋不是她销售的,她没有责任和义务帮我核实问题。感谢该公司销售人员在没有责任和义务的情况下还是答应帮忙核实问题情况。等待大约一个小时后,该销售人员带我见了其上级负责人,该负责人回复:可能存在户型图弄错的情况,而后便无进一步回复。后期该公司无任何个人和组织联系我说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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