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5日,我到交通法庭办事。在门口,我在填写身份登记信息时,法警说:“你戴上口罩”。我戴上口罩后,发现让我戴口罩的法警自已不戴口罩,就问他:“你怎么不戴口罩呢?”他说:“上楼上密闭空间要戴口罩。”我说:“这楼下不也是密闭空间,你怎么不戴。”他解释不出所以然。我登记完身份信息,该法警:“身份证拿来看下。”我把身份证给他,他问:“你身份证号多少?。”我说,太长记不住,他又问:“你生日多少?”我说:“身份证你已经看过了,所有信息都在上面,你让我背身份证号及生日的依据在哪里,你把规定让我看下?”他回答不出来,就说:“你不配合安检,不能进!”我问他:“你叫什么名字?”该法警说:“我姓张,名字没义务给你说。”我说:“你执法不敢以真名字告人吗。”
在此,请问巩义市人民法院交通法庭,我登记了身份信息出示了身份证、配戴了口罩,你们的法警以背不出身份证号为由不让入内,依据何在?你们法警有什么权利查我的生日?请释下法!
另外。巩义市人民法院作为巩义市发生过疫情的单位,工作人员自身更应该采取严格的防疫措施以保障办事群众的安全。请巩义法院在要求当事人戴口罩时,自己先戴好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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