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以县市区为主”管理体制 郑州市教育局: 义务教育质量事关亿万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发展,事关民族未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要求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提供保障条件,切实管好学校。全党全社会都要关心支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工作。 近些年,部分地区在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建设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具体包括: 一、山东省 2015年2月17日,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关于义务教育学区制建设指导意见》,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将义务教育学校划分为若干学区,以学区为单位实行小学与初中九年一贯对口招生,组建学校发展共同体,构建小学与初中纵向衔接、小学和初中学校横向协作的办学模式,推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形成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新格局,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按照地理位置相对就近原则,以初中招生服务范围为基础设立学区,可以由1所初中与几所小学组建成1个学区,也可以由几所初中与若干所小学组建成1个学区。建立学区理事会,负责学区业务协调工作。学区理事会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授权范围内行使业务管理职能。学区理事会主任实行任期轮流制度,产生办法由各地自行确定。学区理事会由学区内小学、初中学校校长、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社区代表性人士等组成。建立理事会工作章程,依据章程进行管理,保障学区各项工作有序、科学开展。学区理事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区内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尊重各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和办学特色,调动学区内各学校的办学积极性。 二、北京市 依据行政区划、适龄人口等因素,遵循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分布等原则,合理划分学区范围,合理规划生源布局,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学区划分应统筹兼顾,相对稳定。根据地区生源需求和教育发展需要,统筹各学校、各学段资源要素,编制发展规划,科学预测学区教育规模,加强发展趋势研判,积极调控供需平衡,促进区域教育平稳有序发展。结合区域实际加强学区建设,探索构建多元共治的学区发展模式。完善学区治理结构,通过建立学区管委会、理事会等组织形式,组织协调学区、学校、家庭、社区以及社会力量代表共同参与学区建设与管理。完善学区协调机制。通过协议、协商等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各方教育责任共担、发展利益共享。完善学区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健全依法、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积极调动各方参与学区改革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形成多元主体协商共治和多方协同育人的区域教育发展新格局。 健全学区管理机制。明确学区定位,履行学区职能。合理设置学区人员岗位和工作职责,健全完善“设置合理、目标明确、职责清晰、运行协调、保障有力”的学区化管理体制机制。着重发挥学区在服务入学升学、促进资源共享、搭建发展平台、完善治理体系等方面的职能优势,不断提升学区管理水平和服务保障水平。加强对学区的管理、指导和保障,探索对学区发展的评价考核办法,激励学区在统筹资源、综合治理、促进优质均衡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三、郑州市学区制存在的不足 2010年郑州市教育局开始推行初中学校学区制,市区84所中学被划进13个学区。2014年实行新的学区改革,郑州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印发郑州市市区实施学区改革推进初中学校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的通知(试行)》,将郑州市区内的149所初中划分为20个学区,学区成员校之间要实现教学设施、优秀师资、优秀教学资源共享。 郑州市学区制存在以下不足: (一)只针对初中学校,割裂了九年义务教育的整体性 2001年6月8日,教育部印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新的课程体系涵盖幼儿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应适应普及义务教育的要求,让绝大多数学生经过努力都能够达到,体现国家对公民素质的基本要求,着眼于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义务教育课程应体现义务教育的基本性质,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适应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基于此,本次课程改革将义务教育作为一个整体,九年一贯地进行课程设置。实际上,这也正是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的体现。“整体”指将各类课程按横向关系组织起来,通过课程的横向组织,使各门课程在差异得以尊重的前提下互相整合起来,消除以往学科本位所造成的学科之间彼此孤立甚至壁垒森严的对立局面,使各门课程、各个学科产生合力,使学习者的学习产生整体效应,从而促进学生人格整体发展。“一贯”指将各类课程按纵向的发展序列组织起来。就一门课程而言,要强调“连续性”,使课程内容在循环中加深、拓展,并不断得到强化、巩固;就各门课程关系而言,要强调“顺序性”,使不同课程有序地开设,前后相互连贯,同时使课程门类由低年级到高年级逐渐增加。从而使学习者的学习产生累积效应,促进学生可持续发展。 虽然在实践中把学校划分为初中、小学两个阶段,但是国家实行的是九年一贯的整体性义务教育。小学教育包含1-6年级,初中教育包含7-9年级,初中早已不是过去的“初一、初二、初三”年级,改为7-9年级,这不仅仅是换个名称,而是充分体现了九年一贯的整体性义务教育。郑州市区实行的学区制只有初中,不包括小学,严重割裂了九年义务教育的整体性。 (二)学区制仅仅在九个区实行,未能在五市一县、上街区推行 学区制仅仅在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金水区、高新区、郑东新区、经开区、航空港区实行,未能在巩义市、荥阳市、新密市、新郑市、登封市、中牟县、上街区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七条,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国家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课程设置、课程标准,审定教科书。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要通过转移支付,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的扶持力度。省级和地(市)级人民政府要加强教育统筹规划,搞好组织协调,在安排对下级转移支付资金时要保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需要。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要抓好中小学的规划、布局调整、建设和管理,统一发放教职工工资,负责中小学校长、教师的管理,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承担相应的农村义务教育的办学责任,根据国家规定筹措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待遇。继续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作用。乡(镇)、村都有维护学校的治安和安全、动员适龄儿童入学等责任。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方案》指出,评价内容包含统筹推进教育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建立教育工作决策管理机制,制定实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优化教育结构和学校布局,制定实施各级各类教育标准,强化教育督导,建立健全教育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制度机制等。评价结果作为对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履行教育职责到位、工作成效显著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对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整改不力、出现重特大教育安全事故、有弄虚作假行为等问题的,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提出处分建议。 郑州市教育局作为郑州市人民政府所属的教育工作部门,代表郑州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行政管理职责。郑州市人民政府的职责是“加强教育统筹规划,搞好组织协调,在安排对下级转移支付资金时要保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需要”,16个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对本县(市、区)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由此可知,郑州市教育局的主要职权应当是统筹规划权、组织协调权,而不是代替九个县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金水区、高新区、郑东新区、经开区、航空港区)直接划分义务教育学区,却放弃对五市一县、上街区的义务教育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责任,那样的话郑州市教育局必然异化为“郑州市中心城区教育总局”,不利于郑州市人民政府切实履行教育工作相关职责。 四、关于郑州市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的意见 (一)郑州市教育局应当立即对现行弊端极大的初中学区制进行全面改革,2020年10月31日之前印发《郑州市教育局关于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的指导意见》,16个县(市、区)应当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学区制,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将义务教育学校划分为若干学区,以学区为单位实行小学与初中九年一贯对口招生,组建学校发展共同体,构建小学与初中纵向衔接、小学和初中学校横向协作的办学模式,推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形成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新格局,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二)郑州市教育局应当组织协调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金水区、高新区、郑东新区、经开区、航空港区立即撤销现存的初中学区制,按照地理位置相对就近原则,以初中招生服务范围为基础重新设立学区,可以由1所初中与几所小学组建成1个学区,也可以由几所初中与若干所小学组建成1个学区。不得将初中或小学单独设立学区,初中必须与小学共同设立学区。 (三)郑州市教育局应当组织协调巩义市、荥阳市、新密市、新郑市、登封市、中牟县、上街区立即撤销现行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组建乡镇(街道)学区。按照地理位置相对就近原则,以初中招生服务范围为基础重新设立学区,可以由1所初中与几所小学组建成1个学区,也可以由几所初中与若干所小学组建成1个学区。不得将初中或小学单独设立学区,初中必须与小学共同设立学区。 (四)建立学区理事会,负责学区业务协调工作。学区理事会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授权范围内行使业务管理职能。学区理事会主任实行任期轮流制度,产生办法由各地自行确定。学区理事会由学区内小学、初中学校校长、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社区代表性人士等组成。建立理事会工作章程,依据章程进行管理,保障学区各项工作有序、科学开展。学区理事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区内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尊重各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和办学特色,调动学区内各学校的办学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