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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员工生育保险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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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9 15:29:28 |显示全部楼层

已处理

郑州市人社局

处理时间

2020-11-23 09:17

本人女性职员,2019年8月从前公司辞职社保停缴,2019年9月入职新的公司新增社保,期间养老工伤事业保险没有中断,2020年6月本人生了一胎宝宝,现在涉及到生育报销的问题,才发现9月份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新单位无法缴纳(其它月份均正常,社保局说是系统问题只能次月生效,导致现在产前只连续缴纳8个月,不能报销生育费用及津贴。将以上问题反映到社保厅,说千千万万的人都会遇见各种各样的问题,现在国家实行让百姓少跑腿以及解决办事难的惠民政策,请领导对以上问题关注。不管问题最后如何处理,请领导看到问题的存在,即使不能解决,也要告之如何规避这样问题的发生,感谢领导白忙之中能看到我反映的问题并予以关注。据我了解,福州市生育保险就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员工在分娩前连续缴纳,在比期间因工作变动而转移生育保险关系,但仍在福州市统筹范围内的,中断缴费3个月内的,补缴后视为连续缴费。请郑州市政府予以关注,毕竟政策是为人民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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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发表于 2020-11-20 08:49:55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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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发表于 2020-11-20 08:50:00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女职工生产生育的,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报销待遇。其中,生育前连续缴费不满9个月的女职工,需在产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方可申请生育津贴的报销业务。若有疑问,您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我局咨询电话12333,工作人员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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