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叫白雀桥,手机18*******42,请问郑州人社和财政联合发布的“职工医保全家共享”如何操作,去医院门诊就诊时,我女儿看病付费时,想用我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医院说是需要去社保局办理管理,指定某个人可以使用,去社保和12333咨询,均回复:"没有这项政策,不知道“
近日,郑州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公布了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 本人及其指定人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发生的费用;本人住院就医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退休人员本人应缴纳的城镇职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其个人账户中代扣代缴;本人及其指定人在定点医疗机构购买、注射疾病预防接种疫苗的费用;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的健康体检,义肢、义眼等人工假体安装以及牙科疾病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本人及其指定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食健字号保健食品、家用医疗器械及医用耗材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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