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原区市场街74号院住户,按照市里统一安排,我所居住的小区11月初开始对原有暖气管道进行改造,按照小区张贴公告改造标准,我向物业支付4312元暖气改造费用。改造过程中须向安装师傅不断说好话、递香烟、多次催促后(整个小区都是这样)才会上门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极不专业,多次反复,最终排气阀都未安装,后又经多次催促示好,一周后才予以安装,安装后客厅内暖气仍是冰凉,再经过多次沟通未果,一周后始终未见维修人员,最终无奈我自行找人并支付费用进行维修。且经与其他小区比对,我小区入户管道口径明显偏小。支付暖气改造费时说是一口价,包含所有改造工作,但后续又让补交760元,收费理由是楼梯间管道费用。但我家暖气不热问题施工方始终未予以解决,反倒一直催促缴费,在沟通过程中时有污蔑人格话语。经与物业沟通也是责怪我没有缴费但是均未提如何解决我家问题。我的诉求很简单,1.寻找监理机构对施工标准质量进行第三方评价2.同时解决我自行维修费用和不能使用期间暖气费3.收费方出具合理的收费标准及收费收据。目前物业联合施工方擅自将我家暖气阀门关闭,并把责任推卸给热力公司。家中有老人和孩子,请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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