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和郑州市《关于开展市区非机动车及共享单车乱停放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郑改城办【2021】8号文件相关规定:凡利用自有土地资源设置非机动车停放点的单位,必须在显著位置设置规范的收费标准公示牌,派专人管理并严格按标准收费;
2、经核实,该地铁站建筑范围内为政府征用,外围区域为二七万达物业管理,非市政道路,其物业管理服务方为郑州新世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为解决所辖物业管理区域内内的非机动车乱停放问题,委托郑州晶磊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在建筑红线内(非市政道路区域)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处,规范停车秩序。
3、下一步将组织辖区办事处及社区人员不定时对该处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欢迎广大市民对我中心的工作进行监督支持。
责任领导:孔真
经办人:闫庆勇
联系电话:68855191
二七区停车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