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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交通运输局
处理时间
2021-3-10 14:48
禁止使用“荥阳市公路管理部门”、“荥阳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部门”等错误术语
荥阳市交通运输局:
经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荥阳市公路管理局已经撤销,将承担的行政职能交给了荥阳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公路管理科)承担,剩下的公益服务职能整合成立了荥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但是荥阳市交通运输局及荥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部分工作人员对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产生极大的抵触情绪,拒绝使用“荥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事业单位机构规范名称,坚持使用所谓“荥阳市公路管理部门”、“荥阳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部门”等模糊不清的术语,根源在于严重的官本位心态,总觉得事业单位不如行政部门有“面子”,因此故意使用“公路管理部门”的表述。
荥阳市交通运输局、荥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必须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法规,禁止使用“荥阳市公路管理部门”、“荥阳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部门”等错误术语,对于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下派来源: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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