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您好,感谢您对轨道交通建设的关注。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要求,待第三期建设规划实施最后一年或规划项目总投资完成70%以上,方可报批第四期建设规划。目前,市资源规划局正在编制《郑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为了郑州市轨道交通健康持续发展,我市提前开展了第四期建设规划前期研究工作。待线网规划修编完成后,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城市发展及公共交通需求情况,我市将统筹研究相关线路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编制上报第四期建设规划,待批复后尽快实施,早日实现开通运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