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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反映后,告成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迅速作出批示:要求包村领导牵头,镇便民服务中心、镇村镇办联合组成调查组,核查处理。经过入村调查:
森子沟三组李信忠,男,现年56岁。李信忠于2002年在三组建有养殖场一座,面积400平方米左右,经查属建设用地。因建设时间较早,当时没有规划手续业务,建养殖场是为了发展农业养殖经济需要。养殖场建设位置为李信忠承包地,养殖场为一层建筑,高度3米左右,对周围麦田生长影响较小,距离居民区不足300米。养殖房顶为石棉瓦顶,石棉瓦通过铆钉与下面木梁连接固定。房顶有个别部位是在以前养殖期间为了通风散热去掉了3块,房子基本无安全隐患。该养殖场曾经养猪,之后养鸡,并于2015年全面停止养殖,没有其他生产活动。
李信忠于2015年将养殖业务迁于三组自己另外的承包地内,地内种有核桃树、李子树等,为了发展林下养殖,在林地内曾经养鸡,目前散养鹅有130多只,为了鹅有休息、避雨的地方,在林间建有两处90平方米的彩钢瓦棚,目的是发展林下养殖。
综上所述,调查组认为:李信忠的养鸡场和养猪场基本无安全隐患,对周围居民基本没有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