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巩义东区和协花园住户,根据2020年巩义市区小学、初中招生政策,孩子小学被分至紫荆实验学校小学部(该学校有初中部),初中被分至子华初级中学(该校与伏羲路小学一墙之隔),这两个学校一个在南,一个在北,距离6公里。因为有两个孩子,年龄相差4岁,问题如下:1、大的在紫荆实验学校小学部(小区南3公里)上小学时,小的上东区实验幼儿园(小区北3公里);
2、大的在子华初级中学(小区北3公里)上初中时,小的在紫荆实验学校小学部(小区南3公里)上小学;
造成接送孩子南北往返,极不合理,且不符合就近原则。
建议如下:
1、可以将我们小区划为可选区域;
2、可以将我们小区小学、初中共同划入紫荆实验学校;
3、可以将小学划至伏羲路小学,初中划至子华初级中学。
希望教体局领导能充分考虑该问题,合理划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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