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上街区和昌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是2020年6月交房,4月6日和昌通知业主钥匙,但是和昌对于我们2017年,2018年买房户拒绝交付违约金,对于2019年2020年买房户给予违约金,同样的房子,和昌区别对待。和昌给我们的答复是大气管控和疫情。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但是郑州每年都有大气管控,而且下雨雾霾大气管控并没有造成灾害,属于正常现象,和昌作为郑州市大房地产商,工期如果不包含这些,属于和昌自己失责,不能算到业主头上,这是严重的推诿。 而且和昌说是政府让停工的,让我们广大业主去找办事处闹,把矛盾引到政府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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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街区房产管理局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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