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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2 1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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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于2021年6月20日去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朗悦公园府售楼部看三期楼盘,当时置业顾问极力推荐,并一再引诱让我交付一万元定金订房,并保证说如果我们公积金审核不通过或者其他各种原因不想购买三期房屋,定金可以退还给我。于是我就缴纳了1万定金,但是我老公的公积金还不确定在不在郑州缴纳,再加上我们对朗悦的品质持怀疑态度,所以准备退定金。但是置业顾问在没有我们夫妻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给我们走完了认购流程,并以此为借口拒绝退款。
我们实在是求助无门,才想起此法,希望能早日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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