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我爸因为发生车祸腰椎第四节骨折在郑州六院住院,结合医生建议采取保守治疗不手术,在8月1日已停药准备出院,因为疫情和六院系统问题无法办理出院手续,后续应郑州疾控中心要求8月3日转院到郑州第三人民医院北院区,8月4给我爸联系未开药和治疗,他在六院做的检查结果也交给护士,他问护士说是隔离,并没有人员说是住院,期间医生又做了一次彩超和4盒药,并无医生和家属联系治疗方案等情况,到8月25日护士通知让缴费5000多元,让打印每天的消费明细说是系统问题暂无法提供,希望卫健委及相关部门人员协助核实这个费用收费是否合理?在疫情期间,非常感谢医生护士的辛苦贡献,是否对要出院的病人采取了过度治疗情况?浪费有限的医疗资源,换位思考一下因为疫情转院多产生的治疗收费是否需要对病人及家属提前有个沟通?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