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网友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1、《荥阳市自然灾害救助预案》已于2017年9月13日以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的形式进行了发布。随着机构改革,新修订的《荥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也于今年2月份由省理工大学应急管理学院进行了修订完善,目前已进入专家评审阶段。
2、目前,我市共有2处Ⅱ类应急避难场所(荥阳市人民广场和荥阳市人民公园)以及14个利用街心游园建设的应急避险场所。各乡镇办的避难场所通常都在学校、群众文化广场等地方临时设置。
3、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我局已及时汇总统计并向荥阳市人民政府和郑州市应急管理局上报。
4、灾情稳定前,我局按照相关要求即时更新、上报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动态。
5、灾情稳定后,荥阳市人民政府成立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灾情统计专班,对自然灾害损失情况进行汇总、核实。目前,灾害评估工作正在进行,灾情核查评估报告初稿已经形成。
6、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荥阳市政府成立灾后恢复重建指挥部,关于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等情况,由市灾后恢复重建指挥部、市住建部门牵头负责。
7、经审核确认的因灾倒损居民住房户恢复重建补助对象由市应急部门核定,向上级申报补助资金,由相关部门负责发放。
8、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按照相关规定正在及时对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进行统计汇总,报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及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9、关于每年10月底前统计、评估当年冬季、次年春季的生活困难和需求等情况,近年未发生自然灾害。今年因“7.20”特大暴雨,目前正在进行统计、评估工作,制定有工作台账等。
10、建立有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和捐赠物资的台账,并主动向社会公开。
11、建立有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和捐赠物资的台账,记录有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和使用情况。
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