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由于市民未留联系方式,我局无法了解详细情况,现就维修资金使用政策进行回复。
小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超过保修期后的损坏,可以动用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维修资金使用分普通维修和应急维修,普通维修需要相关业主表决,应急维修不需要相关业主进行表决。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生效,对之前的“双2/3”的表决率做了变更,具体内容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8条(动用维修资金属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维修资金使用需要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郑州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作为我市维修资金的日常管理机构,依据维修资金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维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市民对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相关流程和政策有疑问的,可拨打我局热线电话67889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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