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办法”问题,经我局发展计划法规处核实反馈,现答复如下:
2019年底教育部出台了《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7号),明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快建立健全权责清晰、权威高效的教育管理体制和政府统筹、部门合作、上下联动的执法工作机制,实现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抓教育治理,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解决教育行政部门多年来运用执法手段管理教育的意识不强、实践经验不足,存在着执法不到位、执法职责不清、执法能力不足、执法程序不健全等问题。
对照此文件,郑州市教育局目前在行政执法方面或多或少也存在着类似情况。根据2019年《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教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郑办文〔2019〕57号)文,郑州市教育局与行政执法工作有关的处室主要有发展计划法规处、民办教育管理处。
发展计划法规处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的是承办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动有行政编制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进行行政执法人员认定、新进、培训等工作。郑州市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15名,目前有行政执法证的同志共24名。
民办教育管理处(行政审批办公室)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民办教育管理工作;会同相关业务处室对民办学校进行教学评估、安全监管、信访处理和办学情况年度检查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
市教育局的行政执法工作主要有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三项,具体是民办高中、中专办学许可证年度检查;民办学校违法违规事项处罚;实施中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目前,郑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存在行政执法功能比较薄弱、职能交叉的现状,尤其是县(市、区)教育部门的行政执法机构不健全、条块不清晰、职能有交叉、人员不到位、执法机构名称不规范,教育部出台的文件是及时的,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借教育部文件出台的东风,积极调研先进地市的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形成郑州市自己的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实施办法,在省教育厅出台河南省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办法后,出台郑州市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实施办法。同时,争取郑州市委和市政府支持,结合行政执法工作新的要求,积极健全教育行政执法机构,成立专门的教育行政执法机构,配备专职和数量充足的执法人员,来集中行使行政执法职权,使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更加规范,制度更加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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