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经办人员存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荥阳市政府督查局党组书记、局长: 根据群众的实际体验,荥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所属的市长信箱经办人员存在慵懒无为、效率低下、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私自扣压销毁群众信件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一、违纪违法事实与证据 1、慵懒无为、效率低下 荥阳市人民政府市长电话室(市长信箱室)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涉及本行政区域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建议等诉求,应当给予快速响应、高效办理、及时反馈和主动治理。没有想到的是,荥阳市人民政府市长电话室(市长信箱室)故意拖延办理时间,一至三天可以办完的事项执意拖延至十几天甚至更长时间,违纪违法的证据是非常充分的。 市长信箱回复内容最后所载明的时间并非群众实际阅读的时间,两者之间具有较大的时间差。例如市长信箱回复内容最后所载明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群众真正能够阅读回复内容的时间却是10月27日,时间差为8天。 2、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 荥阳市人民政府市长电话室(市长信箱室)的部分回复内容存在明显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违纪违法行为。 例如对于“保证省委政法工作要求贯彻落实”的回复为: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查收,并即时转市委政法委,现将回复结果告知如下:经与人大办公室联系后确认,2021年10月22日我市召开荥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任命安龙同志为荥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感谢您对市长电子信箱工作的信任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2021-10-20 10:02:09 市长信箱回复内容所载明的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 10:02:09,但是“2021年10月22日我市召开荥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任命安龙同志为荥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难道市长信箱工作人员是超级预言家、可以精准预知两天之后的荥阳市人大常委会人事决定情况吗?非也,唯一的合理解释就是市长信箱工作人员故意篡改回复时间,将群众信件回复时间一律作减法,故意向前倒推很多天,目的是为了掩盖慵懒无为、效率低下的违纪违法本质。只不过有时候小把戏演得穿帮了,出现了这样的奇葩现象。 这种违纪违法行为还有其他的证据: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查收,并即时转纪委,现将回复结果告知如下: 经纪委监委委领导批示,2021年9月24日发出《关于要求荥阳市公安局作出书面说明的函》、《反映问题线索摘要》和《函询告知书》,2021年10月10日荥阳市公安局将情况说明及有关证据材料报派驻事务科。通过公安局的情况说明,交警大队已经采取了措施,到中原西路进行现场治理,要求停留在道路上的车辆,及时挪走,并责令此道路不允许停放车辆。针对这种情况,纪委监委领导正在研判此件的处置结果。感谢您对市长电子信箱工作的信任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2021-09-15 15:53:42 2021年9月15日,市长信箱工作人员就预知了2021年10月10日发生的事情,市长信箱工作人员确实堪比诸葛亮再世。 3、对于一部分群众信件,市长信箱工作人员扣压不办,过了30天仍然显示“未办理”。 4、对于一部分群众信件,市长信箱工作人员乱作为、恣意转派。群众明确写明收信人为“荥阳市人民政府市长”,但是市长信箱工作人员恣意转派给政府所属工作部门,绝对不向市长报送群众来信。所谓市长信箱早已形同虚设,因为人民政府的市长永远收不到人民群众的来信。 群众明确收信人为“荥阳市监察委员会”,市长信箱工作人员恣意转派给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坚决拒绝转送给荥阳市监察委员会。 二、处理意见 鉴于荥阳市人民政府市长信箱经办工作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荥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党组书记、局长应当自觉检查和纠正问题,立即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一)荥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党组立即成立专案组,专案组成员应当包含信息技术专业人员,对于市长信箱信件办理情况采取飞行检查,事前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 (二)对于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违纪违法的市长信箱经办人员,荥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党组应当给予处分和组织处理,永远调离市长信箱经办岗位。 (三)荥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党组应当责令市长信箱全体经办人员进行以案促改,坚决整治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私自扣压销毁群众信件等突出问题。必须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马上就办”的实干作风,“马上就办”是为人民服务的生动体现,不论什么时候,都应成为我们党坚持和发扬的实践品格。 市长信箱经办人员必须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不得违背人民群众意愿随意转派。对于人民群众提交的信件,市长信箱经办人员必须在30分钟之内通过政府互联网信息系统转派至相应承办机构,承办机构应当于72小时之内向荥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提交回复意见(电子文件)。市长信箱工作人员经过审核之后应当立即向群众回复,审核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为了减轻承办机构的人力物力财力负担,荥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不得要求承办机构派人报送任何纸质材料,承办机构应当通过政府互联网信息系统提交电子文件,既能节约大量纸张和财政经费,也能大大提高办事效率。 如果荥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在5日之内拒绝主动整改,群众将通过邮政信件、纪委监委网站等方式直接向荥阳市纪委监察委提出检举控告,既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违纪违法责任,又追究主要领导责任者、重要领导责任者的领导责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三十七条 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 (一)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二)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三)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本条例所称领导责任者,包括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 第七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的; 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第一百一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五)有其他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第一百二十五条 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说假话、报假情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