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021年9月14日,在郑州亚滴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在我明确表明要开网约车的情况下。被该公司隐瞒事实诱导欺骗下签署合同租该公司豫ADC0011白色荣威车一辆经营网约车(当时不让见车必需交钱签合同才能见车)为期6个月,所付给该公司押金1万元整,违章保证金5千元,服务费2千元,共计:17000元整。后发现该车没有《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输证》违反了郑州市网约车管理条例,导致无法运营。多次与该公司联系均以正在办理为由推脱,由于无法运营我要求退车,该公司以我违约为由拒绝退还我的押金。之后多次与该公司协商无果。又发现该公司存在非法经营,在没有网约车租凭,经营资质情况下把车租与我。并且租给我的车是共享汽车根本就不是该公司的车更不要说网约车了。至今也不退还我所交的押金及保证金。
我求助无门,中间多次向公安,工商,交通等职能部门反映都表示无法管理,我求助无门,难道他们公司只手摭天,在法治社会下就没有部门能为我们做主。
实在是没办法只能求助政府,我家是新郑的每天郑州新郑往返即耗财又耗时,到现在也没有一个说法,像我这样情况的还有几十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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