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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核酸检测不开发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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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1-11-5 14:38:3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

处理时间

2021-11-24 17:55

本人在2021年11月5日在高新区郑州和合医院检验实验室自费做了核酸检测,收费60元,因为报销原因需要开具发票。该检验中心反映不能开发票,但可以开收据,经咨询公司财务个体单位的收据不能作为发票凭证使用,再三追问下反馈可以开发票,但是因为近期检测量过大需要一个月以后了。我不能理解的是,检测量大和我开发票的必然关系,我是直接通过该检验机构的二维码扫码当场付款,并未经过中间方,理论上当天就应该给我开具发票。即使有所延迟,一周内开给我也是可以接受的,但这种要延迟一个月以上的行为,请问是合理的吗?是合乎规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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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1-11-17 10:34:51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郑州市高新区税务局已责成郑州和合医学检验实验室及时开具发票,您可拨打该公司财务电话0371-86582161进一步咨询。为严格发票开具管理,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欢迎广大纳税人对规范发票开具工作进行监督。纳税服务及投诉举报电话: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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