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龙国际2017年交房,购房合同约定2018年供暖,在2020年12月份开始供暖,截止2021年11月15日仍无收费通知,业主找物业一块找开发商要求缴费供暖,开发商讲热力公司要求按照建筑面积50%缴纳供暖费,因小区缴费意愿住户占小区总户数30%+,与热力公司50%的最低要求有差异,故开发商与热力公司之间的供暖合同无法签订,导致业主无法缴费供暖!故请相关部门告知民生供暖有无入住率和缴费比例要求?到底是热力公司行业垄断私设供暖门槛违规收费?(是否归属巡视组反腐倡廉范畴)还是开发商隐瞒私情?最终导致百姓无法得到基本供暖保障?烦请相关部门协调解决,还百姓一个明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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