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关于您所反映“龙栖尚都”违规交房的问题,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龙栖尚都”项目由郑州九龙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开发,位于中原区秦岭路东、冉屯路南,此次交房涉及6、7、8号楼。《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0年1月1日实施,在《条例》实施之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商品房屋交付使用,应参照《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执行。据调查,“龙栖尚都”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均于2010年1月1日之后签订,且目前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故该项目不具备《条例》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我局已责令郑州九龙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停止交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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