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正商城购买寓见铭筑小区一处房产,当时售楼部让办了首付分期,办完之后置业顾问告知提前把钱存进银行卡,会自动扣除,我就提前把首付存进银行分期扣款的银行卡,结果到时间没有扣,问到置业顾问,之前办理的已经离职,让我联系其他人,被告知要转入他们自己的银行卡,遂及时进行了转款,但是交房时间告诉没有及时还款我违约了要交违约金,不交不给验房,不提前交物业费不给验房,迫于无奈交了。2020年购买本小区车位,由于交房推迟,本人不知道车位交付时间,没有人通知,另外购买车位在负二楼,大门紧闭跟本进不去。也不知道情况,本人与11月15号办理车位交付,又被告知必须从9月份开始缴纳管理费,9月至今都没有使用该车位,物业又告知负二楼不能用,但是我们负一楼有空余的可以先用着。我们新能源汽车需要安装充电桩,挪动需要产生费用这个谁来承担,物业给予答复他们不管。综上所述本人认为:1,因正商集团错误产生的首付分期滞纳金不应该有我来承担,已缴纳费用需要退还;2,车位管理费应该从业主交付使用日期开始缴纳,已缴纳费用需要退还;3,原属于自己的车位由于物业管理无法使用被迫使用其他车位,后续必须挪让车位产生的充电桩安装费由物业承担或者不再挪让,给予车位置换,正在使用车位归属本人,之前购买车位归属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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