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农村公益性公墓的管理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具体工作,也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村(居)民小组开展管理和服务工作。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益性公墓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乔楼镇孙寨村公益性公墓位于华宸大厦西北约一百米的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部分墓碑高度超过80厘米、宽度超过60厘米,建有石围栏。
请问荥阳市民政局是否批准该公益性公墓?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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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荥阳民政局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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