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关于二七区嵩山南路锦绣山河五号院的业主反映电价上涨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最新电价文件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改革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1﹞873号)相关规定,郑州市居民电价保持不变。
一户一表用户居民生活用电第一档电价为0.56元/千瓦时,第二档、第三档电价在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分别提高0.05元和0.3元。
直供和表用户电价是0.568元/千瓦时。
如需对水电气暖行业收费相关政策进一步了解,请拨打电话67189778进行咨询。
此复。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