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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淮河路齐礼闫路“峰璟大厦”违规规划的投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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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31 17:53:58 |显示全部楼层

已处理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处理时间

2022-2-16 14:16

关于淮河路齐礼闫路“峰璟大厦”违规规划的投诉资料

依据2019年5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文件,现就淮河东路南、齐礼阎东路西的郑州金地建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规划项目“峰璟大厦”的规划公示,提出以下违反规划的资料:

1.按《规定》文件要求,从2019年5月1日开始,再建住宅项目高度不得超过80米,容积率不得超过3.5,而“峰璟大厦”住宅公示高度为99.6米,实际建成完成面高度104.3米,容积率为6.89,严重违反相关新规规定。我们要求按照新规规划建设“峰璟大厦”项目。

2.按《规定》文件要求,所建项目高度在大于60米且小于等于80米、宽度超过16米时,高层与高层之间应按平行楼间距来算且应控制在最低45米,高层与多层之间东西向楼间距应控制在最低15米,而“峰璟大厦”公示中显示:与西侧升龙一号院3号楼平行间距仅有25米、与东侧齐礼阎50号院的多层间距仅为10米。规划中的“峰璟大厦”项目给升龙城一号院三号楼200多户业主的采光、隐私、通风造成严重影响。同时造成齐礼闫50号院的多栋多层建筑的日照标准低于规范要求的最低标准。由于规划建设的“峰璟大厦”距离相邻两栋楼的距离太近后期施工也会造成诸多安全隐患,给我们相邻楼栋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

3.按《民法典》第293条及《规定》中相关条文,后建项目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隐私和日照,而“峰璟大厦”公示中已明确显示拟建前后对东侧多栋建筑造成日照影响不合规,且对西侧高层升龙城一号院一单元200多户通风、采光、隐私、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4.按《规定》文件要求,各类建筑退界距离,其中不高于80米的高层就要求退界距离为15米,而“峰璟大厦”100米高的大楼公示中显示的退界距离仅为10米。

5.按《规定》文件要求,高层建筑物平行之间距离为45米,而“峰璟大厦”公示中显示其自身三栋拟建高层间距仅为25米,严重不符合新规划要求。

6.“峰璟大厦”公示项目显示其3号楼实际宽度22.7米,按《规定》中要求,超过16米的话应按平行间距来算,这样的话应该与西侧升龙一号院间距为45米、与东侧多层间距为15米,但现在的公示中显示西侧间距仅有25米、东侧仅10米,由此对东、西两侧已建楼栋的采光、通风、隐私、安全造成严重影响。3号楼栋为了通过规划审核把实际建设宽度22.7米变通为审核宽度15.7米(低于16米)。造成本应该预留45米的楼间距变为25米。我们200多户全体业主坚决要求按照建筑实际宽度计算“峰璟大厦”3号楼的宽度,并按照新规预留45米足够的楼间距。

针对以上不合理之处,我们要求:

1. 金地建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规划“峰璟大厦”项目时考虑我们200多户业主的诉求。同时严格遵守2019年5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规范给出合理合规的规划方案。

2. 同时要求二七区规划局严格按照我们业主诉求和新《规定》去合理合规审核批复规划。

3. 如未按照我们的诉求强行批复该规划,我们会用法律维护我们200多户的合法权益。同时把此事反馈给郑州市委市政府及河南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我们也会邀请媒体去关注报道和监督此事。

4. 我们要求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与规划,走合法合规程序,并举行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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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9 17:10:35 |显示全部楼层
      升龙城壹号公馆及东侧地块均为齐礼阎村城中村改造地块,在批准的《郑州市二七区齐礼阎村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升龙城壹号公馆地块编号为A-04,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业兼容二类居住,正在建设,容积率小于7.5,建筑限高为小于100米,建设单位为郑州骏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侧地块编号A-05,为齐礼阎村改造安开混合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业兼容二类居住,容积率小于6.9,建筑限高为小于100米,2021年3月,郑州金地建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该地块使用权。根据相关要求:2019年5月1日前,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市政府联审联批会研究通过、批准或已取得规划条件的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设工程方案应按照已批准的控性详细规划或已取得的规划条件执行。郑州金地建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上海联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方案设计,满足已批控规要求。2021年11月24日,二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项目方案进行公示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升龙城1号院业主意见反馈。2021年12月24日上午,在淮河路街道办事处的协调和组织下,升龙城1号院业主代表和建设单位均对项目规划充分发表了意见。在峰璟大厦项目规划审查中,我们将严格依据《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进行审查,以充分保障利害关系人和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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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17 18:38:25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以上违法违规情况,我们升龙城1号院、齐礼闫东街50号院、齐礼闫东街51号院全体业主恳求政府:
1.该地块设计规划方案举行利益相关方及专家“听证会”,规划方案听证会通过后方能公示。
2.金地建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规划“峰璟大厦”项目时应严格遵守2018年5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3.同时要求二七区规划局按照我们业主诉求和《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去合理合规审核批复规划。
4.我们升龙城1号院业主及齐礼闫东街50号院、51号院业主恳求郑州市市政府及郑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按照实际情况重新审核修订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南、齐礼闫东路西的郑政出【2021】6号(网)地块的开发建设控规。

针对以上情况我们200多户业主于2021年7月、11月多批次几十人去郑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和二七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去反应情况。并通过邮件、市长热线、心通桥等渠道反复投诉该违法违规事件,但并未得到有效解决。我们200多户人民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投诉无门,因此我们请求省部委领导为我们人民群众做主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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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0 14:42:56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齐礼闫路“峰璟大厦”违规规划的投诉资料
尊敬的省、部委领导您好!
投诉情况如下:郑州金地建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通过土拍取得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南、齐礼闫东路西的郑政出【2021】6号(网)地块的使用权。该地块的规划方案“峰璟大厦”项目已于2021年11月24日在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进行批前公示。该规划方案严重违反了2018年5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文件。违规内容如下: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文件4.0.2强制性要求条款:从2018年5月1日开始,城市新建住宅项目高度不得超过80米,容积率不得超过3.5。金地建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份取得该地块使用权,应按照国家标准《GB50180-2018》要求规划建设“峰璟大厦”项目。但是按照批前公示显示其拟建两栋住宅高度均为100米,且容积率为6.89。拟建住宅建筑高度和容积率远高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文件中第4.0.2条的强制性条文规定。我们强烈要求金地建海开发商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划建设“峰璟大厦”项目。由于该项目在高度和容积率严重违规,因此造成齐礼闫50号院、齐礼闫51号院的多栋住宅建筑的日照标准低于国标要求的最低标准。同时规划中的“峰璟大厦”项目给升龙城一号院三号楼200多户业主的采光、隐私、通风、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2.同时该规划项目多项指标严重违反《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按照《规定》文件要求,所建项目高度在大于60米且小于等于80米、宽度超过16米时,高层与高层之间应按平行楼间距来算且应控制在最低45米,高层与多层之间东西向楼间距应控制在最低15米,而“峰璟大厦”公示中显示:与西侧升龙城一号院3号楼“100米高层”平行间距仅有25米、与东侧齐礼阎50号、51号院的多层间距仅为10米。规划中的“峰璟大厦”项目给升龙城一号院三号楼、齐礼闫50号院、51号院的多栋建筑200多户业主的采光、隐私、通风、安全造成严重影响。同时造成齐礼闫50号院、51号院的多栋建筑的日照标准低于国标规范要求的最低标准,且这两个小区多为老人居住。

3.按《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文件要求,各类建筑退界距离,楼体宽度超过16米就要按照主要朝向预留15米的退界距离。“峰璟大厦”公示的3号楼栋的实际宽度为22.7米,应按照主要朝向预留15米的退界距离。而公示中显示的其拟建99.99米高层住宅的退界距离仅为10.05米。退界距离严重违规给升龙城一号院三号楼、齐礼闫50号院、51号院的住户生活留下诸多安全隐患。



4.按《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文件要求,拟建高层建筑物平行间距为45米,而“峰璟大厦”项目公示中显示其自身拟建100米住宅高层楼间距仅为25米,严重不符合《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文件要求。

5.“峰璟大厦”公示项目建设工程明细表中显示其2号住宅楼实际宽度为23.1米、3号住宅楼实际宽度为22.7米,该楼栋为了通过规划审核把实际建设宽度22.7米变通为审核宽度15.7米(低于16米)。造成本应该预留45米的楼间距变为25米。我们200多户业主坚决要求按照住宅建筑实际宽度计算“峰璟大厦”2、3号楼的审核宽度。



6.        由于规划建设的“峰璟大厦”距离相邻地块楼栋的距离太近后期也会造成诸多安全隐患。“峰璟大厦”拟建楼栋离城市道路的距离仅有2.5米,后期如何管控高层建筑高空抛物问题,给我们相邻楼栋及附近生活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埋下诸多隐患。
此外该地块的建设控规系10年前批复,10年前该地块和相邻地块升龙城1号院地块均为空地。现在升龙城1号院地块已经基本建设完毕。按照现在该地块的实际情况,10年前批复的郑政出【2021】6号(网)地块的控规已经不符合该地块现在的实际情况。因此我们升龙城1号院、齐礼闫50号院、51号院的全体业主恳请政府按照该地块目前的实际情况修改10年前批复的建设控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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