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3005|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不动产权证减名或加名(下派单位: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12-20 23:47:5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处理时间

2022-2-16 14:16

婚姻存续期间,无抵押房屋,夫妻共有的不动产权,不动产权证上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如果想将不动产由共有产权变更为夫妻任意一方单独所有,请问都需要什么手续?是否会要缴纳契税?缴纳契税的标准是什么?

下派来源:   点击查看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22-1-6 10:02:47 |只看该作者
您好!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有不动产权变更为单独一方所有的,无需缴纳契税,需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本原件到不动产登记业务大厅现场进行办理。具体申请资料如下:
1.郑州市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身份证明材料:(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比对原件);3.登记原因证明材料:(1)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2)夫妻关系婚姻证明(比对原件)及财产约定书(原件);
4.减免税证明(原件)。
其他情形需要提交的材料:
所在小区土地已办理城镇住宅分割发证的房屋,需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的须提交遗失声明。
    如有问题,可通过拨打相关业务大厅电话进行业务咨询。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1
一般0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5 10:58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