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豫龙镇兴国寺村李沟村:
一、李沟村的土地是在2007年兴国寺村委与李中奎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租用面积是105亩(包括群众反映的60亩),用于农业生产,租期到2020年,李中奎一次性付给了村委15年的租金,共47万元。经查此处土地系瓦屋孙村人孙宝增以6.5万元/亩租用兴国寺6组李沟村的土地43.09亩,土地出让金总计280.0883万元。
问题: 1.43.09亩土地出让手续档案在哪里?土地挂牌出让前拿地手续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贪污腐败?村组人员利益相关方有相应知情权,请于公示。
2.43.09亩使用性质,租用年限以及土地出让金使用账目明细情况,剩余资金结转情况,请于公示。
3.剩余60亩租期到期土地,是否可以收回村集体使用以及21年租金是否到村组账目等问题,请于答复。
二、我村组人员个人承包地租金问题,是否每年应收尽收?是否全部归入我村组账目以及账目明细问题,请于答复。
此问题,已在12月16日前在市信访办及豫龙镇信访接待处反映,至今为止未得到任何形式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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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2022-1-13 17:36):
43.09亩出让土地,申请国土局信息公开,国土局回函未查到招拍挂任何信息。请公示确认43.09亩出让土地是什么性质?
补充内容 (2022-1-14 16:03):
在本网站反应多次,事情一直被某些人压着,得不到解决,官方除了推诿、扯皮、敷衍。便息事宁人了。
本人曾发帖《村霸勾结政府圈占倒卖农村集体土地谁来管?》、《荥阳市政府不作为,土地倒卖成事实,村民未见一毛钱?》、《村长自己致富,村民跟着遭殃。》,但得到官方回复如下:
1.[size=13.63636302947998px]发表于 2013-12-20 10:46:37 |只看该作者
[size=13.63636302947998px]经我局执法人员到豫龙镇兴国寺李沟村调查并到村委了解情况,群众所反映的李沟村北部目前是种殖的果苗和苗圃,还有部分荒沟和沟渠,并没有施工建设的现象。据村委干部所讲,李沟村的土地是在2007年兴国寺村委与李中奎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租用面积是105亩(包括群众反映的60亩),用于农业生产,租期到2020年,李中奎一次性付给了村委15年的租金,共47万元。群众反映的40亩土地,现政府正处于预征收阶段,目前正在附属物调查当中。群众反映的贱卖、私吞土地并无事实根据。
2.static/image/common/online_member.gif 发表于 2014-9-4 17:06:35 |只看该作者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1、关于兴国寺6组李沟村北顶村民卖地未见补偿款的问题。经查此处土地系瓦屋孙村人孙宝增以6.5万元/亩租用兴国寺6组李沟村的土地43.09亩,土地出让金总计280.0883万元。钱款已于2014年5月打到镇经管站,由于兴国寺6组村民及代表至今未拿出合理的补偿方案,所以暂由镇经管站进行保管。
2、关于占地方所开设的石料场车辆运输石料过程中造成石料散落道路给村民出行造成不便的问题。目前兴国寺村两委干部已同料场负责人孙宝增进行约谈,协调其安排给料场运料的车辆加盖帆布帐篷或减少装载量,尽最大可能减少石料掉落道路给村民出行造成的不便。
请问这两个官方回复不存在冲突吗?
补充内容 (2022-1-14 16:04):
豫龙镇政府倒卖农民土地,口头打白条占用卖地款。(下派单位:荥阳市) [复制链接]
流年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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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8 09:03:1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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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豫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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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2022-1-14 16:09):
豫龙镇政府倒卖农民土地,口头打白条占用卖地款。(下派单位:荥阳市)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5-8 09:03:1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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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
补充内容 (2022-1-14 16:11):
村霸勾结政府圈占倒卖农村集体土地谁来管?(下派单位:荥阳市)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2-19 15:49:5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补充内容 (2022-1-15 20:16):
麻烦管理员回复时,请把被征地农民社保筹资标准也公示一下,被征土地补偿安置协议从未见过,更别提保障对象书面确认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