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叫袁振平,是登封大道拆迁区域商业安置户,于2020年10月20日,经登封市嵩阳街道办事处为我办理商业安置户相关结算手续,具体商铺位置在,南环一路与学前路交叉口东南角顾家家具1号楼202—2号房,面积23.44平方米,并发有登封大道商业房屋安置钥匙领取通知书。
该房屋被置业公司统一租出,但是租金却没给我。置业办说是嵩阳办有交代,我去找嵩阳办讨说法,答复是原有安置手续作废。另在南环二路大商安置。至今长达两年多,我没有得到合理解决。
我想问问,作为政府出具的,白纸黑字红印手续为何又出尔反尔?声称作废。到底中间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试问政府公信何在?公理何在?我的产权房却被置业公司强行霸占出租多年,牟取非法利益,已经购成非法占有私人财产罪,我要求返还历年来的租金,维护我合法权益,并追究侵害人的法律责任。
反映人:袁振平
电话: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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