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
投诉人为郑防沪023批次人员,3月17日自驾从上海市青浦区返郑,3月18日到社区报备上海返郑,根据当时政策需进行7天健康监测第1、3、5、7完成四次核酸,需要在3月18日——3月25日完成7天健康监测并完成四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遂解除管控。根据3月28日郑州市下发的针对上海疫情的工作指令2,其中要求3月17日至3月21日,上海入郑人员(除中高风险所在街道外),全部转为7天居家健康监测,时间重新起算,全防护前提下可自行进行核酸检测,第1、3、5、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遂于3月28日晚上通知其需再进行一次7天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时间为3月28日——4月4日,期间需进行4次核酸检测。截止4月6日,其未提供4次核酸检测结果,并以之前已完成四次核酸为由,未在3月28日——4月4日完成四次核酸检测,仅在健康监测的第1与第7天做核酸检测,并提供两次核酸结果。并以此为由要求完成第二次健康监测。我社区根据政策多次提醒该居民积极配合完成相关管控措施,避免影响出行,但其拒不配合,只做1、7两次核酸。因此我社区将其详细情况上报区疾控由区疾控进行处理。关于健康码转码问题,社区无权对居民个人健康码转红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