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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2 1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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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的公司在航空港区,15日上午下班后返回中原区前进路80号院的家中,下午接到公司通知港区从15日12:00开始进行交通管制,要求他即日起居家办公。16日进行全民核酸检测为阴性。21日17:00发现健康码赋红,他立即到社区报备。18时社区工作人员上门贴封条,要求全家人居家隔离7天,第1、4、7天三次上门双检。根据国家相关防疫政策,仅是不做核酸检测,应赋黄码,且在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调为绿码。这样直接给我家贴封条的行为是违反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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