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针对您反应的问题,我局经认真细致的分析研究,回复如下:
一是网约车是一种新兴的交通出行方式,属于交通新业态。它主要是由乘客通过网上预约、网约车平台网上派单的运营模式,克服了巡游出租车“车等人、人等车”的困境,解决了司乘双方信息不对等问题,能提供比其他交通方式更为方便、快捷的乘车体验。
二是依据《郑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第三章、第十二条之规定:“车身不得擅自设置专用标志标识,车身颜色不得与巡游出租汽车的外观颜色和车辆标识相同或者相近似,车辆不得安装巡游车专用标识顶灯和其他专用营运设备”,这也是根据其运营方式确定的。
三是郑州市交通局与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车辆及驾驶员信息上是共享互通的,并且目前每台网约车上均张贴有专属二维码,方便交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驾驶员依法有效进行处罚。
四是我局相关责任部门会不定期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导,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落实对驾驶员进行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宣传教育引导培训,进一步提高驾驶员安全生产和规范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