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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七区升龙城2号院用电建设标准是否合格的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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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7 11:14:13 |显示全部楼层
升龙城2号院是在2017年5月份建成交房的小区,交房以来电费都只能通过物业缴纳,不属于国网直供的一房一表用户,根据郑州供电公司的调查回复我们得到如下信息:

郑州骏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升龙城2号院在2016年12月19日来供电公司营业厅申请正式用电报装。依据郑政(2015)17号文件相关条例,对于新建住宅项目,开发商可自主选择计量方式为总表计量或一户一表。该开发商报装时选择总表计量方式,已于2017年6月1日完成正式电送电。
1、根据郑州骏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升龙城2号院)供用电合同约定,该小区开发商的报装容量分为两部分:公用容量为1600kVA,居民为总表计量,容量为5620kVA,共计7220kVA。


在此之后升龙城2号院业主委员会向网国河南电力公司郑州分公司申请一户一表改造,根据国网河南电力分公司郑州供电公司的一番勘察出具了供电方案答复函(如图)其中改造意见就多达6项,根据国家省市等相关法律规定住宅小区供电设施要按照“一户一表”的标准进行建设,由电网企业负责运行维护,执行阶梯电价制度。显然升龙城2号院的电力建设标准并不符合国家的法律要求,请电网企业督促并要求开发商按照要求完成改造,尽早让居民用上国网直供的一户一表用电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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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8 15:07:39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供电公司工作的关注,您的建议工作人员已登记记录,已通知相关部门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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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1 16:11:55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郑州供电公司工作的关注。经多方核实,二七区兴华南街升龙城2号院为总表供电小区,小区业主电费交物业,非供电公司一户一表直供用户。因2015年政府下发郑政(2015)17号文件相关条例,对于新建住宅项目,开发商可自主选择计量方式为总表计量或一户一表,该小区开发商进行正式电报装时选择居民计量方式为总表计量,并在供电合同中约定分界点电源侧产权属于供电人,分界点负荷侧产权属于用电人,双方各自承担产权范围内供用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并承担各自产权范围内供用电设施上发生事故等引起的法律责任。因没有您的联系方式,工作人员无法与您联系核实具体情况,如果您还有用电方面的问题,欢迎拨打郑州供电服务电话68806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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