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反映的延期交房问题 ,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防范和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的若干意见》豫建文〔2020〕13号。“因疫情影响造成已出让土地延期交付,导致房地产项目不能按期开、竣工的,开、竣工时间相应顺延。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竣工验收和交付、不能按期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期限按国家规定顺延,顺延期间不计违约责任。” 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支持企业加快灾后重建复工复产二十条措施的通知》郑办〔2021〕46号文件相关规定 .“受灾情疫情影响,部分房地 产项目不能按规定期限履行施工和商品房交付义务,施工方和开发商相应延期的,要采取措施切实维护购房者权益,顺延期限不 得超过3个月。”
企业表示已向业主邮寄延期交付告知函,同时已将施工进展情况在微信公众号“建业盛悦府”进行推送。我局已督促企业加快施工进度,倒排工期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尽快确定交付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