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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没有电力运营资质的物业公司电价收费问题的咨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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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2-7-4 11:50:4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依据豫发改价管〔2021 〕873号文1-10千伏及以上高压直供的小区然后再低压分户供给使用的总表是否符合文件附件直供合表用户类别若直供合表电价为0.529元/千瓦时另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供水、供电、供气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最终用户使用的计量器具显示的量值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
专业经营单位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有关费用,但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报酬。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咨询问题:没有电力运营资质的小区物业公司可否将高压直供合表电价0.529元/千瓦时通过业主共有资产变电设施转为低压后提高到0.568元/千瓦时进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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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2-7-6 10:16:17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
关于没有电力运营资质的物业公司电价收费问题的咨询回复如下:
根据最新电价文件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改革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1﹞873号)相关规定,郑州市居民电价保持不变。
一户一表用户居民生活用电第一档电价为0.56元/千瓦时,第二档、第三档电价在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分别提高0.05元和0.3元。
直供和表用户电价是0.568元/千瓦时。
若有乱收费行为,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15进行举报。
此复。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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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2-7-7 12:14:54 |只看该作者
1、(豫发改价管﹝2021﹞873号)文件中所通知的增量配电网企业作何理解?包不包含转供电设备没有转交市政电力公司的建设单位或物业企业?增量配电网企业需要哪些条件?
2、(豫发改价管﹝2021﹞873号)关于居民生活用电直供合表有不满1千伏0.568元/千瓦时和1-10千伏及以上0.529元/千瓦时,两个表述。现已知供电企业收取物业公司按直供合表电价为0.529元/千瓦时标准。依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则物业公司是不是不应当加价也按照0.529元/千瓦时标准收取?(因为物业公司其没有电力运营资质只是替电力公司代收代缴,其不给用户单独开具购电发票等,所以其将价格提高到0.568元/千瓦时和供电企业实际收取的0.529元/千瓦时有价格利润差,等于变相向用户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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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2-7-12 15:52:54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
关于没有电力运营资质的物业公司电价收费问题的咨询回复如下:
根据最新电价文件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改革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1﹞873号)相关规定,郑州市居民电价保持不变。
一户一表用户居民生活用电第一档电价为0.56元/千瓦时,第二档、第三档电价在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分别提高0.05元和0.3元。
直供和表用户电价是0.568元/千瓦时。
根据河南省定价目录,电的定价权限在省发改委,网友可向河南省发改委价管处进行咨询。
若有乱收费行为,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15进行举报。
此复。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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