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您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1]15号)文件要求,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提出了“老生老办法 新生新政策”,具体原因如下:
一、去年入校的学生是通过民办学校报名进入民办学校,所注册的学籍是民办学校的学籍,毕业时所发的毕业证也是民办学校的毕业证。
二、您所反映的民办学校今年已经停止招生,并且在原址举办为公办学校,学校名称也会按照相关要求变更为公办学校的名称,原民办学校待所有在籍原民办学生全部毕业后,将终止办学。
基于上述两个原因,为实现该校转公后的良性、健康、可持续发展,学校采取了“新生新办法 老生老政策”的措施,老生享受原有待遇不变、费用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