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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校医管理机制存在严重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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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1970-1-1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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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2-9-5 16:35:40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来信收悉,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委即转办至相关业务处室,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0年11月11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医队伍和校园医疗卫生服务站(卫生室)建设的方案》(郑办〔2020〕37号),将校医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体系管理。方案所称“校医”是指在学校从事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从事校医工作的保健教师。文件要求:(一)落实校医编制岗位待遇。开发区、区县(市)核定的编制或岗位数量对应落实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中小学。(二)落实校医待遇。校医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由市和开发区、区县(市)财政部门拔付同级卫生健康部门,由卫生健康部门拨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小学保健教师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按照教育系统财政拨付渠道拨付。(三)加强校医队伍管理。由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部门制定管理措施,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考核,建立激励机制,实行轮派制度,促进校医队伍良性发展,保障学校卫生健康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现有在编校医的人事和工资待遇根据本人意愿按照“老人老办法”保障落买,人员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其他人员由教育部门妥善安置。
      日前荥阳市共有公办学校 88家,按照600:1的比例需配备校医 176 人。2021 年联合人社局面向社会招聘校医 109名,实际招聘 60名,由于各种原因有部分校医辞职,现在岗校医 43 名。空缺的66名校医由所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补充。招聘的校医中,护理、医生比例存在一定差距,针对此问题,要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充人员时,按照医护配比进行补充,医生尽可能为执业助理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下一步,市卫健委将联合教育部门尽快完善校医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校医培训,保障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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