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司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律师事务所变更住所、合伙人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报原审核部门备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下的处罚:(二)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规定,律师、律师事务所有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依照《律师法》、《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办法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下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监督和指导,发现行政处罚违法、不当的,应当及时责令纠正。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法》第四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律师“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违法行为:(四)在律师事务所住所以外设立办公室、接待室承揽业务的。 一、河南神龙剑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涉嫌下列违法行为 (一)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住所、合伙人、组织形式等事项变更报批或者备案 (二)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 司法部网站公布的河南神龙剑律师事务所住所为荥阳市康泰路与荥泽大道交叉口东北侧荥正佳苑小区3号楼,但是该所网站公开的住所地址为“河南省荥阳市豪布斯卡A座七楼”,导致一个律师事务所具有二个住所。 (三)大量律师在律师事务所住所以外设立办公室、接待室承揽业务 河南神龙剑律师事务所的法定住所为荥阳市康泰路与荥泽大道交叉口东北侧荥正佳苑小区3号楼,但是该所大量律师在豪布斯卡A座七楼设立办公室、接待室承揽业务。 二、处理意见 郑州市司法局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郑州市司法局应当给予河南神龙剑律师事务所停业整顿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特别严重的,由河南省司法厅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二)对于在豪布斯卡A座七楼设立办公室、接待室承揽业务的所有律师(可能有二十余人),郑州市司法局应当依法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下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