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秀水湾二期经适房的业主!我们的购房款交给开发商了,按法律程序应该是开发商给我们交房交钥匙,而且是先验房,验房合格了业主才能收取钥匙,现在开发商交给物业全权处理此事,这本身就是违法的,就算你开发商交给物业也行,但不能捆绑物业费、装修押金(室内装修和阳台装修都要收取)、垃圾清运费和预购电费共计6000元,不交钱不给钥匙,交过钱了再发钥匙并带业主去验房,这程序本身就是违法的,一是顺序不对,二是违规收取各项不合法的费用,我们业主把此事反映给二七区房管局后,二七区房管局说归物价局管,又反映到物价局,物价局说归房管局管,总之是政府各部门之间来回推诿扯皮搪塞我们老百姓,经适房是政府主导的民生工程,本来是件好事儿,现在出问题了政府也不出面维护老百姓的权益,不为老百姓解决问题,办实事,还有延期交房的违约金开发商也不给,他们说有政府给他们撑腰,他们不怕,你随便告也告不赢,不会有政府部门出来解决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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