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 郑州市司法局: 郑州市司法局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的规定,实事求是向社会解释说明下列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措施: 一、司法行政部门采取哪些有效措施,提升全市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 二、司法行政部门采取哪些有效措施,推进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化建设,规范各类行政执法行为? 三、司法行政部门采取哪些有效措施,完善“1211”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抓住日常督导、理念创新、示范引领、考核提升等关键环节,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高效落实? 四、司法行政部门采取哪些有效措施,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评估标准,加大考核力度,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各级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司法行政部门采取哪些有效措施,组织实施对县市区、市直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 六、委托行政机关应当将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和受委托的事项向社会公布,对受委托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行使行政执法权的行为进行指导、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司法行政部门采取哪些有效措施,督促指导郑州市及县市区两级行政执法主体(市及县市区两级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水利局等行政机关)与相应的行政执法机构(郑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及县市区大队、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及县市区大队、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郑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及县市区大队、郑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及县市区大队、郑州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及县市区大队、郑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及县市区大队、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及县市区大队、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及县市区大队、郑州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支队及县市区大队、郑州市水利行政执法支队及县市区大队等)签订《委托执法协议书》并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