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金水区凤凰台办事处张庄社区兴商家园的业主,地址:货栈街3号5号楼东1单元5层南户,于2012年底因为建设郑州市陇海路高架桥而拆迁,通过金水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和陇海路高架及沈庄北路下穿隧道工程凤凰台街道办事处项目指挥部,指定置换到金水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弘润路的弘润幸福里小区1期1号楼1单元3101房,并签订置换协议。弘润幸福里应于2014年3月31日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于2016年1月17日前按照商品房交付标准交付该房屋。 截至现在2023年3月28日,已经10年过去了,金水区政府指定安置的房子仍没有完成商品房的验收标准,配套气暖等基础设施仍无完成,没有办法按照商品房标准验收,没有相关手续。 2022年的房屋过渡房经多次催促,只支付了一个季度,剩余3个季度和2023年的过渡费截止到今天没有支付。 我的诉求如下: 1、 明确符合商品房验收标准并手续齐全的房屋尽快交付,如不能交付,须安排其它可供选择手续齐全的商品房交付。 2、 尽快支付2022年度剩余3个季度和2023年的过渡房。 3. 请政府相关部门能够认真对待老百姓的诉求,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来,尽快解决。希望人民政府能真正的把人民的疾苦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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