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叫王志卫,家住河南省新郑市八千乡刘店村,联系电话13*******77,事实如下:王志卫于2017年12月22日全款人民币575000元购买河南新合鑫置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914*******5700384G〉睿达广场1层056号商铺〈商铺面积28.13平方米〉,当时河南新合鑫置业有限公司承诺在2020年12月21日前为王志卫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否则退还王志卫全部房款,截止到2023年4月10日河南新合鑫置业有限公司没有履行承诺为王志卫办理产权和退还购房款,诉求一,要求河南新合鑫置业有限公司尽快办理相关产权,二,鉴于该商铺河南新合鑫置业有限公司已经正常出租,要求河南新合鑫置业有限公司把正常岀租收益租金付给王志卫,三,要求河南新合鑫置业有限公司把该商铺归还王志卫,四,要求河南新合鑫置业有限公司退回全部购房款并承担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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