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73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共停车位被城管批给第三方经营 [复制链接]

Rank: 7Rank: 7Rank: 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7-11 11:57:4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巩义市

等待时间

1403小时:32分钟

巩义市滨河路东润峰景小区北门 南门以及东门公共停车位,被第三私自占有经营,并且有巩义城市管理局审批同意经营,多次沟通无果,向巩义市法院,郑州中院和河南省高级法院起诉,法院明确判决:东润峰景小区外围停车位 属于小区业主全体所有,已经发给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他们扔拒不整改,侵害我们的权益,导致辛苦买房,无家可归。
判决书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1)豫 01 民终 16647 号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点击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5-2 07:00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