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义街道办官僚主义严重,行政不作为 孝义敬老院位于永安路与苏秦路交叉口西南,与我家葡萄地仅有一道围墙相隔。 2022年8月,孝义街道办扩建孝义敬老院,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用铲车推倒我家葡萄地北边25米的围墙。请人设计图纸,越过原围墙,把地基建在围墙上,并进入我家葡萄地,当时他们说建两层,现在已建成三层。我告诉他们:房子建成后会影响葡萄采光、通风,造成葡萄大面积减产,应合理赔偿,但施工方和街道办不予理会。现在他们的房子已建成,宽25米,高15米,影响我家葡萄采光、通风(有照片为证),经杜甫办、外沟村委及工作人员现场勘查,受灾面积达0.6亩多。 我国《民法通则》、《物权法》均规定:房屋之间的建筑应当顾及到他人的采光权。《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从施工方施工到现在,我多次到孝义街道办反映问题。 2023年4月份至今,我多次找街道办许主任,要求到葡萄地查看解决问题,她总是以在郑州开会为由推托,没见过我一次,5月9日,许主任让杜甫办告知我:“你告街道办吧”。5月23日,我去巩义市信访局反映问题,市领导指示街道办李主任解决问题。此后,我找李主任多次,要求到葡萄地查看解决问题,她总是以很忙为由推托,没见过我一次,6月6日,我给她打电话,她说“孝义敬老院是巩义市民生工程,街道办是承包方,你告市政府吧!” 从以上事实可以看出:孝义街道办官僚主义严重到何种地步。 这像一个共产党员说的话吗?这像一个领导干部吗? 孝义街道办的国家工作人员拿着纳税人的钱,食着国家的俸禄,不为老百姓办事, 这不是典型的行政不作为吗? 难道说2022年孝义街道办开展的“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效果就是这样的吗? 如果什么问题都让市政府解决,还要街道办干什么? 2023年7月,我多次拨打郑州市长热线反映问题。7月13日,市长热线回电:孝义街道办回复称:高楼不影响葡萄采光、通风。 2023年7月21日下午,郑州市长热线回访,说孝义办回复:同意一次性赔偿2000元。 同意赔偿就意味着承认高楼影响葡萄通风、采光,这不是自我打脸吗? 现在实际情况是:我家紧挨着高楼的4行葡萄无果,另外2行葡萄很少(照片为证)。按4行算,1行葡萄103颗树,4行412颗,1颗树产10斤葡萄,每斤按4元计算,损失16480元,这有解决问题的诚意吗?我能同意吗? 请问孝义街道办的领导:这2000元的数字是怎么得来的? 在没有调查的情况下,靠拍脑袋,靠坐在空调办公室想出来的吗?谁向郑州市长热线回复的敢自报姓名解释一下吗?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孝义街道办从未到我家葡萄地查看过(我曾告诉街道办,葡萄地门锁着,来葡萄地与我联系,但没见过一个人),怎么知道15米高楼房不影响葡萄生长? 孝义街道办到我家葡萄地开车仅仅5分钟的路程, 我曾提出孝义办、杜甫办主要领导、外沟村领导、有经验 葡萄老农到葡萄地现场勘查、现场办公,彻底解决问题。 但孝义街道办有关人员官僚主义严重,坚持闭门造车, 实质上是逃避矛盾,不愿解决问题。 请问:1.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孝义办从未派人到葡萄地查看过,怎么知道高楼不影响葡萄采光、通风。是拍脑袋,坐在空调办公室想出来的吗? 2. 请专业机构检测了吗?检测报告在哪? 实事求是,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调查研究是党的优良传统,孝义街道办有关人员不但忘记了初心,而且忘记了使命,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我请求孝义街道办与我协商,同时请孝义街道办、杜甫办、外沟村委、外沟5组组长、种葡萄老农到地里查看,现场办公,看看究竟高楼是否不影响葡萄通风、采光,根据受灾面积,确定赔偿金额,彻底解决问题。 至于孝义街道办是否还会回避矛盾,拒绝调查研究,推诿、扯皮、百般抵赖、狡辩,请大家拭目以待!
下派到:
1. 孝义街道 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