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6日与郑州市装修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家装合同,工期60天,工程款38000元,当天支付19000元,目前已支付36100元。但是工程迄今仍没完成,已经拖延10个月,打电话不接发微信不回。 2023年7月24日,向12315平台投诉,7月31日收到二七区嵩山路市场监督所受理通知“符合受理条件,决定受理”,但是处理结果却是“请向装修主管业务部门再行投诉”。
经多次查询,主管部门可能是河南省建筑装饰协会,打电话说,该公司不是会员单位,不予受理。
明明是因服务延期造成的消费纠纷,二七区消协已经受理,为什么嵩山路市场所又不管了,让消费者向其他部门投诉?
目前投诉无门!感觉二七区消费者协会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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