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460|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减速丘(下派单位:荥阳市) [复制链接]

Rank: 8Rank: 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3 19:17:1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荥阳市

等待时间

1735小时:19分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减速丘

荥阳市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公安部技术监督委员会批准了《橡胶减速丘》(GA/T 487-2020)、《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车载照明设备通用技术条件》(GA/T 488-2020)、《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验收技术规范》(GA/T 961-2020)3项推荐性行业标准,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该行业标准提出的几种不宜设置减速丘的情形中,明确提出非机动车道不宜设置减速丘。

  多年以来,中原西路、织机路交叉口以西的道路上存在若干减速丘,主要分布在三禾集团、郑州煤机综机有限公司门前的非机动车道,剧烈震荡对于非机动车驾驶人造成严重的健康与安全威胁。

  荥阳市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明下列事实:

  1、这些减速丘的设置者是否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如果这些减速丘属于非法设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如何处理?

  3、如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这些减速丘可以设置,那么是不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在自己门前道路上设置减速丘?结果必然是各条道路上出现成千上万个减速丘,道路的通行功能将趋近于零。

               

   

  



下派来源:   点击查看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23-11-14 15:07:10 |只看该作者
已上报荥阳市

查看上报帖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1
一般0
不满意0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公民权  在2023-11-14 15:21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处理状态: 上报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20 14:26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