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教育局必须积极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希望你们好好学习一下党纪国法,有错必究
荥阳市教育局:
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明确要求,根据对郑州市所属县市区的了解,大多数地区都在积极贯彻执行,举例如下:
1、中牟县,2021年12月,中牟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提出要“切实关心教师身心健康,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经了解,我县大部分学校能落实教师弹性上下班制。
2、新郑市,“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指的是学校在保障延时托管服务的前提下,对于已完成当天工作任务、无托管服务任务的教师可灵活安排下班。各单位在教师作息管理中,也是在保障延时托管服务的前提下,执行教师弹性上下班制度。
3、巩义市,为了全面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国家“双减”政策中明确规定“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依据国家、省、市“双减”文件通知,我市市委办、政府办于2022年1月印发了《巩义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其中明确规定“要切实关心教师身心健康,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2022年4月,巩义市教育局也印发了《关于提高课后服务质量的十条措施》,再次明确“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此举既有效保证了课后服务时间,又强调了各校必须对本校教师予以相应的人文关怀。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也能够积极行动,依据本校校情,采取了诸如“岗位责任制”、轮岗值日制、压减会议次数,减少会议时间,提供早午餐等有力举措,对教师的工作时间实现“弹性”管理,实现了“弹性上下班制”的有效落实。今后,各校应在推进“双减”之路上持续进行实践优化,努力探索出更加科学、更加人文、更加符合各校校情的‘弹性上下班制’管理办法,有效保证学校每名教师的身心健康。
4、上街区,关于教师弹性上下班制问题,上街区教育局依据《郑州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指南的通知》,平衡教师间工作量,健全负担管控机制。积极建立教职工弹性上下班制度。课后服务各项工作在探索中前进,各级部门在积极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各学校可以立足本校实际情况,开展相关工作,尽量保障教师权益。
5、惠济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文件精神,中共惠济区委办公室 惠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惠济区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惠济区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中对“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度”都有明确的要求。文件印发后,教育局在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会议中也多次强调,要求学校结合管理制度,综合考虑校情、师资、教学等各种因素,统筹做好此项工作,保障教师学习、备课时间及休息权利。在到校调研与教师座谈时,教师反映学校在执行此项政策。
但是荥阳市教育局居然认为“实行弹性工作制不便于学校管理”,按照你们的荒谬逻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要求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就是拍脑袋、瞎指挥,这是赤裸裸与中央的决策部署唱反调,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拒不执行或者变相不执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构成严重的违纪违法。希望你们好好学习一下党纪国法。
荥阳市教育局应当立即印发《切实关心教师身心健康,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的文件,督促指导各学校贯彻落实。荥阳市教育局拒不印发文件,拒不对各学校监督指导,导致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在荥阳市域内形同虚设,这就是荥阳市教育局的重大失职渎职,教育局领导干部构成违纪违法,应当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
如果荥阳市教育局印发了文件,积极对各学校监督指导,仍有部分学校拒不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那属于学校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依据党纪国法对学校领导干部进行处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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