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瑞春小区的黑物业,服务差,管理乱,打着消防安全名义私自断业主充电桩的电,同样是在地下车库安装的充电桩,回迁安置小区的有安全隐患,商品住宅的就没有?隐患在哪?请物业说明安全隐患点在哪?安全隐患点整改后能否送电?业主是否有权利安装电动车充电桩?是谁让物业剥夺业主使用私家充电桩的权利的?物业拿着业主共有的停车位安装一些高电价的充电桩挣业主的钱,请物业说明商业充电桩使用的停车位产权归谁所有?物业有权占用吗?商业充电桩是否是私人承包?有没有相关资质?合同是否跟物业签订?收12元每度电,物业提成了多少?所得收益是否向业主公示?请经开区房管局物业科或京航办事处给予回复为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