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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治教育,鼓励支持群众监督(下派单位:荥阳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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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4-1-26 15:42:4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荥阳教体局

处理时间

2024-2-20 17:08

荥阳市人民政府:
        教育系统(包括荥阳市教育局、各学校)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对待监督,不能主动接受监督,不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领导干部将群众监督丑化污蔑为“故意找茬”、“无事生非”、“领着国家工资,但是与组织作对”、“不想太平了”,“得修理一下”,不能自觉检查和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荥阳市人民政府应当责令荥阳市教育系统(包括荥阳市教育局、各学校)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领导干部应当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自觉检查和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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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4-2-5 09:27:0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近年来,荥阳市教育局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起全方位、多渠道的干部监督体系,要求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多层次学习,不断提高综合能力和业务能力。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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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公民权  在2024-2-6 18:45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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