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调研发现,国道234线在河南省荥阳市槐树洼村设置有交叉口,该路口虽然启用了交通信号灯,但是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频发,尤其是货运车辆高速闯红灯屡见不鲜,这些机动车驾驶人具有极强的违法恶意,因为他们故意拆除或遮蔽车辆号牌。从行政监管方面来说,基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起到加剧违法行为的关键作用,既没有在路口派出交通警察进行现场执法,也没有启用视频监控设备实施非现场执法。弱势人群(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身边经常出现机动车擦肩而过,弱势人群处于更加弱势、极其危险的困境。
荥阳市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基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立即派出交通警察进行现场执法,同时启用视频监控设备实施非现场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不受侵害。 |